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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汽车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重要研究方向。2021年12月,结合汽车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优势,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技术委员会(ISO/TC22)提出修订乘用车外部防护(ISO 2958:1973)的国际标准提案,并于2022年2月18日正式立项。该项目由中国专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期间中国专家发起成立ISO/TC22/WG18汽车外部防护工作组并担任召集人,来自德国、法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的专家共同参与了该标准的研究及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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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记者 | 沈溦
12月4日,ST永悦(维权)(603879.SH)公告实控人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的初步处罚结果。
据公司公告,实控人陈翔当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两次将公司内幕消息泄露给不同的对象,陈翔拟被处以共计400万罚款。
具体来看,两次的内幕消息据与此前ST永悦大额无人机订单有关,2023年8月,永悦科技及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智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河南开展无人机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
作为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陈翔不晚于6月14日,已将上述消息透露给刚刚认识一个月的李某。
2023年9月18日,上市公司又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披露了《销售合同》解除及双方合作终止等情况。而早在9月13日,陈翔又早早地将上述内幕信息在通话中向另一名付某言泄露。
对于上述处罚,ST永悦表示,所涉主体为陈翔及其相关人员,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直接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年底开始,ST永悦和实控人陈翔就因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连续被调查。
2024年8月15日,ST永悦和陈翔一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价值3亿元的无人机合同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且对合同未生效信息披露不及时,以及多年存在实控人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ST永悦被处以13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陈翔被罚1050万元,并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永悦11月24日晚间公告,当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低空经济概念热门炒作标的,ST永悦在2024年股价经历多轮大涨大跌,曾一度8连涨停股价翻倍,不过后续来看,公司前三季度无人机业务营收仅23万余元。
此前界面新闻记者在采访公司时也了解到配资怎么用杠杆,“公司主业还是不饱和聚酯树脂,占比超过98%,无人机业务还没有培育起来。且没有大额在手订单,未给上市公司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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